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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发布日期:2017-06-13    作者:张梅律师
在当代社会房产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下的热门话题,房产问题牵扯到千家万户,尤其是在继承父母房产方面引起的热议有很多,但是可能有些人还不是很了解关于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的问题,在继承父母房产方面碰到了很多不必出现的问题,给大家带来了困扰,接下来会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避免大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诉讼继承公证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三、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上海的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四、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父母房产继承牵扯到我们每一个人,不论早晚都会遇到的问题,上文已经详细的问大家解答了关于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的问题,希望能给大家有所帮助,解决大家生活中遇到的麻烦,避免大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如果有什么不懂得地方,大家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询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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