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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郭庆梓律师
一、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1、一定要注意夫妻离婚的诉讼时效问题。
2、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3、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民事纠纷若需要起诉到法院进行解决的话,则当事人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一旦超过规定的时效,那么起诉到法院的通常都是不会再受理。而至于离婚诉讼时效,情况不一样具体的时效规定也就不同。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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