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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还贷是个人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7-08-23    作者:赵双剑律师
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还贷是个人财产吗?结为夫妻,在财产方面往往不会分的那么清,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一旦出现离婚的情况在分财产的时候纠纷就频繁出现,使得不少夫妻对于个人财产的划分警惕了起来,尤其是涉及婚前首付买房,婚后还房贷的房屋归属问题。
婚前负首付买房,婚后还贷款这种情况房子是属于谁的?估计不少夫妻会有这样的疑问。对于这样的问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来解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来说关于婚前付首付,婚后还房贷的房屋归属一般可以这样来处理:
1、可以通过双方协议来处理房产归属的问题,也就是房子可以归支付首付一方所有,也可以由共同还贷一方所有,双方共同占有也可以,主要双方合意,怎么分都可以;
2、如果协议不成时,需要进行分割的可通过诉讼解决(此时注意,只有离婚的情况要求分割法院才会受理该类纠纷),人民法院会将房屋判给房产正上登记名字的一方,未还清的贷款也有取得房产证一方清偿。
3、那么共同还款的钱怎么算呢?取得房产的一方,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以及相关财产增值部分补偿给未取得房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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