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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17-08-31    作者:姚雷律师
具体政策:
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多次理赔将按次数相应上浮费率,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3次、4次保费分别上浮25%、50%、75%,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将翻倍。反之,1年不出险的话,保费可享受8.5折优惠,2年享受7折优惠,连续3年则可享受6折优惠。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例如新车的价格是30万元,使用5年后实际价值为10万元。按照现行的车险条款,车主投保车损险需按30万元支付保费,改革后就按10万元来交保费。
实例解说:
比如说去年你买了保险,保险期间出过2次险,今年的保费上涨25%;保险期间出过3次险,保费上涨50%;保险期间出过4次险,保费上涨75%;保险期间出过5次险,保费上涨100%,也就是翻倍。
那没有出过保险的怎么办呢?
其他情况:
1年未出险,保费打8.5折;2年未出险,保费打7折;3年未出险,保费打6折。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你去年买了保险费用为2000元,出过一次险还是全险;出过2次险要交的保费为2500元;出过3次险保险费用为3000元;出过4次险的保险费用为3500元;出过5次险的保险费用为4000元直接翻倍。也就是说你出险的次数越多,保险费用就越高;不出险的时间越长,优惠越多!
目前有18个城市试点推行这样的政策,结果得出保费基本都是下降趋势,下降了9%左右,同时有77%的被报险者费用减少。同时小额的报案数目减少了不少!而且保险还有一些新的调整,
保险调整新变化:
变化一:三者险家人纳入赔偿范围。一个新的调整就是车子没有上牌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会理赔的,而且这次把家人也纳入到了三责险的保险名单!
变化二:对方不赔保险公司垫付。出来了一个新的名词就是“代位求偿”权,也就是说当你遇到事故,是对方的全责,但是对方没有足够的金额赔偿或者没有经济能力赔偿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行代付赔偿。
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增加“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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