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9-07 作者:李丹律师
1、 抵押与质押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2、机动车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么
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手续,是为了保护好双方的权益。在办理汽车抵押手续时,借贷双款方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署出借人的姓名,这样,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若是该抵押车辆在借款期间出现任何损失,则需要出借人加以赔偿。若是超出借款时间,出借人就有权将该车辆转让或者买卖,所得资金用作偿还出借人所损失的资金。
机动车作为特殊的不动产,可以在抵押时办理抵押登记,在债权发生冲突时优先受偿权。
3、那如何注销汽车抵押登记呢?
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注销的,需要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本文整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发布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开发商车位可以任意出售吗
- 公司解散纠纷办理指引
- 为缔结婚姻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时能否要求按照购房的出资比例返还?
- 劳动合同中“离职不付”条款的司法规制
-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刑事案件流程是怎么走的
- 抖音快手短视频中短剧内容涉嫌侵权风险法律问题解析
- 土地权属纠纷和土地相邻权纠纷不一样
- 妻子和人私奔怎么办离婚
- 个人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因自身疾病突发死亡,雇主应当承担一定
- 车辆贬值费用一般不支持
- 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需要在什么时间提出异议?
-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发生劳动争议到哪里主张权利?
- 律师在数据资产入表这一蓝海法律市场中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 离婚时如何争取离婚家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