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30 作者:苏伟丽律师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属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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