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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愿离婚要求巨额补偿,律师出面帮助女博士教师顺利离婚

发布日期:2018-03-02    作者:谢保平律师

 
甲是大学老师,是一名博士,乙是一名普通工人,只有初中文凭,双方的文化水平差异很大。甲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博士,她是婚后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本科一步一步考上的。甲前进不止,而乙原地踏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差距越来越大,矛盾也越来越多,而且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感情荡然无存,自然而然走到了离婚的边缘。甲要求离婚,渴望结束这段已经没有爱的婚姻,但乙却坚决不同意,常常恶语相向,并声称若要离婚,除非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归他并支付他100万元补偿款,她非常无奈。甲远在外地,她在某新闻网站上看到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的案例后慕名找到谢律师,并通过网络方式委托谢律师为她处理离婚案件。

案件在法院立案后,不久就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通知,开庭前一天甲从外地赶来,谢保平律师提出和甲在开庭前见一面,商讨离婚案件的具体问题。见面后,谢律师向甲介绍了开庭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一一列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庭审中,乙提出可以离婚,不过夫妻共同财产都归他,并要求甲支付他100万补偿款。面对态度强硬的乙提出的明显不合常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求,谢保平律师多次和乙进行沟通,乙逐步降低了自己的心理预期,最终只要求获得夫妻共同的两套房产中价值较高的那套(价值低的给甲,两套房子的价差大概在30万元左右)。此时还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法官提出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会将案件移送到甲工作的法院进行诉讼,乙趁机威胁要到甲工作的高校散播,将两人离婚的事情告知学校所有的人,甲曾经向谢保平律师表露过此担忧,她最担心对方将自己离婚的私事公之于众,所以此时她非常犹豫。

虽然庭前有过充分的准备,但是面对庭审中出现的这两个新情况,谢保平律师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向法官提出休庭,获得法院应允后,谢律师立即为甲分析当时的情况:
1、乙的财产要求和庭前相比已经做出很大让步;
2、虽然两个房子的价差是30万元,但是平分后就是乙多拿了15万元;
3、如果案子移送到甲的工作学校,不仅案子不能及时结束,还有可能让全校的师生都知道甲与乙离婚之事;
4、甲的工资收入比乙高出很多,从法律上说甲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目前乙并没有要求分割甲名下的工资。
综上4点来看,谢保平律师认为这个方案对甲是最有利的,谢保平律师建议甲抓住时机,接受乙的调解方案。
甲认可了谢律师的分析意见,接受了乙的方案,该案最终完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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