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8-0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内部分工。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以以下原则为依据的: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7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