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行政复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复议的决定:

  (1) 抽象行政行为:

  ① 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应提交给有权机关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② 如果是下级行政机关或者自己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自己审查作出复议决定

  (2) 对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种类

  ① 维持

  ② 履行法定职责

  ③ 撤消、变更、确认违法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撤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合理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比法院权限大)

  确认:不可撤消和履行没有意义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撤消的同时重新作出

  (3) 行政赔偿决定

  在认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赔偿的决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