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8-06-29 作者:许仙凤律师
2、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异地遗体运输,国家有什么规定 7个回答0
- 关于二,三轮和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出什么规定了吗?我说在的地方在 3个回答0
- 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立场是什么 8个回答0
- 关于 班前会 劳动法具体有什么规定 7个回答0
- 关于用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