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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畅通扫黑除恶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3    作者:郑兰运律师
关于进一步畅通扫黑除恶举报渠道的公告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26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扫黑除恶举报途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信箱进行公告。(详见附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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