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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欺骗妻子,离婚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发布日期:2018-09-27    作者:许仙凤律师
首先,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诉讼提起时间,《婚姻法》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要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离婚协议签订时,一方确实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所隐瞒,另一方有权依法主张重新就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但必须自发现隐瞒事实之日起两年内向人们法院起诉,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其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个人建议: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必须核查共同财产类别和数额,防止一方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侵犯另一方权益的发生;其次,一旦发现有隐瞒和转移财产行为的,一定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人民法院诉讼,必要时可以考虑诉前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起诉一方在主张就隐瞒或转移的财产进行分割时,有权要求对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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