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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白泰平受审

发布日期:2018-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1月30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白泰平涉嫌受贿一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白泰平利用其担任皖能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工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合作经营煤炭业务、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通过利益输送,被告人白泰平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或索取张某某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804万元、107万港币、5万美元、价值人民币15.2万元购物卡以及购房和房屋装修费用人民币603.848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543.78678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白泰平到案后,除如实交代调查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尚未被调查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泰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当天的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左右,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蚌埠市人大系统、代表委员、检察系统、市直单位、新闻媒体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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