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宣判八起电信诈骗案 涉98名被告人
发布日期:2018-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份,吴池明、李钢(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广州市番禺区宗天大厦A座501室设立“广州康麟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晓奇在广州康麟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部担任技术人员,被告人袁凤兰在培训部担任培训师,被告人王冬梅、刘敬娇在话务组担任小组组长,其余94位被告人在话务组担任话务员,形成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体。而后通过在电视上投放虚假广告,在电话中冒充北京肝病治疗中心等地的医学主任、专家等向不特定人推销药物,夸大被害人的病情并否定其医院治疗,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又虚构其产品“舒脂甘复合片”“远红外消痛贴”“熥络宝筋骨磁疗贴”“御太医骨痛方冷疗走珠器”等医疗器械产品能完全治愈被害人病情的事实,并谎称大部分治疗费可以享受医保报销,致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骗取钱财。至2017年3月,该犯罪团伙通过上述手段,先后骗取宜兴市和桥镇居民王某、张渚镇居民徐某、兴化市居民翟某等全国各地的被害人共计5157万元。宜兴法院依据陈晓奇、袁凤兰等98人在该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自骗得的涉案金额,依法定罪量刑。
宜兴法院在此系列案的审判中注重全面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除被告人自己委托的辩护人以外,该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38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因涉案人数众多,法警大队所有警力全力保障庭务工作,同时,在宜兴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64名公安民警参与庭审保障工作,确保整个庭审井然有序。
宜兴法院副院长郑东表示,该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对电信诈骗案件的集中宣判、宣传,不断提升市民的防范意识,以期最大限度地遏制电信诈骗犯罪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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