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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偷越国(边)境罪

发布日期:2019-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偷越国(边)境罪
本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没有出入境证件、使用伪造、编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使用他人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偷越的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走私犯偷越国(边)境的,按走私罪处理,不另认定为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22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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