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用法律途径维权、充分维护合法利益

发布日期:2019-03-08    作者:110网律师
普法宣传
河南英搏律师事务所
公民维权不但有报警及其固定证据的维权方法,还应该掌握非诉讼与诉讼的两大维权途径一、非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非诉讼就是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方法,高效、省时、省钱、促和谐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一)调解:
调解就是发生纠纷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下、依法自愿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二)仲裁:
仲裁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三)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定行政机关提起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二、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并解决争议、纠纷、冲突的活动。
(一)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裁决。
(二)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