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奈曼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黑案件
发布日期:2019-0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告人刘海东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刘海东、李坡、许勇为组织、领导者,刘大鹏、莫纯宇、王大为、尚虹希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徐世龙、胡广利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紧密,人员众多,持续时间长。十余年来,该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长期盘踞在通辽地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致使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给百姓的生活造成恐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由奈曼旗法院副院长徐万富担任审判长,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奈曼旗检察院检察长崔粼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13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41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布和,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孙志军、刑事审判三庭庭长郭云楼、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华,通辽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国,奈曼旗委书记张华及全旗各单位扫黑办主任旁听庭审。
同时,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在内的400多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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