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
发布日期:2020-02-14 作者:高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批复》已于2018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3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批复
(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刑罚执行到期应予释放之日。认定累犯,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的起始日期,应当从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
此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28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新发现的罪如何与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数罪进行处罚
- 新发现的罪如何与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数罪进行处罚
- 累犯:缓刑期满应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立功? 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立功如何认定,立功的表现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一、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
- 关于如何认定累犯的几个问题
- 累犯:缓刑期满应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批复
-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 甘肃省高院关于确定我省对盗窃罪执行的具体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13年)
-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再犯新罪 如何量刑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