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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0-04-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按份责任就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

  例如:甲乙两辆车把一个人丙夹中间受伤了,法院判决一共赔10万,甲赔70%,乙赔30%,按份责任,则丙只能分别要求甲乙承担7万和3万;

  2、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对于个人合伙,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即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例如,甲、乙合伙开了一个丙商店,对于丙商店的债务,债权人即可以向甲要求清偿全部债务,也可以向乙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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