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回避的形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5-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2)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有权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理由,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既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提出。仲裁法第3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由仲裁委会员主任决定该仲裁员是否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其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另外,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以外的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按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主要包括仲裁员死亡、生病、被除名以及拒绝履行职责等情形。
相关法律问题
- 仲裁代表人可以选哪些人?可以不选吗? 2个回答0
- 仲裁申请是书面形式还是电话也可以举报,需要那些东西 3个回答0
- 仲裁调解书里有仲裁员打印名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有单位印章, 1个回答0
- 我在公司上班两年了,当初口头承诺一年以后上保险,我可以仲裁吗需要 14个回答0
- 仲裁后,仲裁员说帮助调解,迟迟不给结果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