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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成功打击套路贷,生活中,女儿遭遇“套路贷”精英律师来支招

发布日期:2020-05-26    作者:怀向阳律师

《精英律师》正在热映,虽然是一部影视作品,但是其中的许多案件却也值得深思。在近日播出的剧情中,麦飞的爷爷被骗子引入“套路贷”的圈套,警察也表示多次接到这样的报案。就像剧中麦飞所说:这个官司根本没法打,一看就是设计的,一般不懂法的人绝对想不出这样的骗人方法。所以,一旦房子已经被卖出去,骗子逃之夭夭,再想追回自己曾经的房产,便很难有回旋的余地。
        “套路贷”究竟有多可怕?今天走进我们节目的宋先生,他的女儿就遭遇了“套路贷”,面对利滚利造成的难以偿还的巨额欠款,她将家中两套房产抵押。悲愤绝望,有家难回的宋先生,到底能否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今天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10分,重播23:50分的节目中,怀向阳律师将为宋先生支招,帮宋先生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回顾 
        宋先生辛苦工作大半辈子,获得了一套单位分配的福利房,虽然房子不大,但一家人生活的十分温馨。可就在2017年11月的一天,几个陌生人的突然到访,让宋先生一家原本平稳安静的日子被就此打破。 
        这几个陌生人称,宋先生一家的房子,已经被女儿抵押出去,他们是来收房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宋先生一家当时就懵了,不知该如何应对。从这之后,宋先生家经常有人来捣乱、威胁,楼道里也被这些人喷的是乱七八糟。 
        一同被女儿抵押的,还有宋先生岳母名下的一套住房。考虑到老人已经80多岁,禁不起如此惊吓。宋先生便带着妻子和岳母临时到外面租房居住。家中遭遇如此变故,把两套房子抵押出去的女儿却不见踪影。一头雾水的宋先生,选择了报警。事情的经过这才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女儿为了做工程,向别人借款50万元,结果却掉进了“套路贷”的圈套。这笔原本打算接工程的款项,最后竟然利滚利变成了700多万之多。由于宋先生的女儿无力偿还这笔钱,结果就不断的被威胁恐吓,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没了主意的她,糊里糊涂的将家中的两套房子都抵押了出去。可让宋先生想不通的是,两套房子都不在女儿名下,他们又是怎么完成抵押手续的呢?无奈之下,宋先生选择起诉房管局。从17年到现在,经过多次起诉,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签字的人,均不是宋先生本人,因此,法院判决,两套房子房本上的所有人回归到宋先生和岳母名下,可抵押权却不能一并解除。 

        房子回到自己名下,却仍被他人霸占。有家不能回、提心吊胆的日子,让宋先生一家心力交瘁。就在宋先生追溯事情真相的过程中,公安机关调查的一起套路贷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当初威胁恐吓宋先生女儿的几个人,陆续被牵扯其中。眼见恶人被警方控制起来,宋先生一家也松了一口气。 

        如今,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可让宋先生和岳母没想到的是,自己要想真正的收回房子、解除抵押,却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宋先生家的房子该如何要回呢?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在听完宋先生的陈述后,律师判断,宋先生的案件属于近期比较典型的一种套路贷,属于诈骗罪的范围之内。在宋先生的案件中,涉及到几层关系,第一层是,女儿如何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第二层关系是,女儿和案外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又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别人;第三层关系是,房管部门在房屋过户时,存在审查的问题。 
        根据宋先生提供的材料,人民法院最后撤销了这份变更的房产登记。理由是,当时变更过户的时候,宋先生本人没有到场,是别人冒用他的名义伪造签名,所以房子已经恢复到宋先生名下。对于房产抵押无法撤销的问题,怀向阳律师表示,因为当时房子抵押给别人的时候,宋先生已经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宋先生的女儿是房屋所有权人,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宋先生的女儿和权利人是一同办理的手续,所以行政部门以及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做抵押登记的审查过程中是没有过错的,因此这份抵押不能直接撤销。 
        根据宋先生的介绍,案件已经进入刑事审查阶段,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只有刑事部分审结完毕,这起案件的一些细节才会浮出水面。目前,宋先生可以委托律师,调阅案卷,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以便日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回自己的房子。怀向阳律师表示,如果抵押权人参与了刑事犯罪,则房屋抵押行为无效。如果抵押权人没有参与刑事犯罪,但有证据表明抵押权人存在过错,宋先生可向法院起诉抵押借款合同无效。 
        在宋先生的案件中,房产交易部门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是否存在过错?对此怀向阳律师认为,办理过户登记的过程,履行形式审查而不是实质审查。所谓形式审查,就是查阅相关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的过程,只要材料齐全,基本属实就尽到了形式审查的义务。但是形式审查不能成为完全的挡箭牌,怀向阳律师认为,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房管部门也应当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 
        对于目前宋先生一家无家可归的困境,怀向阳律师建议宋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腾房,房产抵押的情况下,是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中注明,房子上设定有物权担保,仅此而已,并不等同于,我的房子抵押给你,你就可以住在里面,就可以强制让我搬出。所以说纵使对方有抵押权,宋先生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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