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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同时履行抗辩权

发布日期:2020-08-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要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 

      (3)双方债务均届满: 

      (4)一方可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 

      2、效力 

      ①一时阻却请求权行使。 

      ②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也不能请求他方先为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时相互的)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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