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0-08-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市质监站查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的上述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真实,发现不齐备或不真实,应当责令补齐或者修正,并在收齐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依据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后,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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