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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引发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08-28    作者:单义律师
  一、年龄引发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如何处理  1、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如果未成年人能够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则双方成立共同犯罪。
  2、成年人支配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利用者成立间接正犯。
  注意:如果被利用者在事实上具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能力,利用者并没有支配被利用者时,二者能够成立共同犯罪。例如:18周岁的甲教唆使15周岁的乙盗窃他人财物的,甲不构成间接正犯,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3、间接正犯
  根据行为人是否以自己的身体动静实现客观构成要件,将实行犯分为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
  定义:间接正犯指行为人并没有亲自实行行为,而是利用他人的行为实现犯罪。他人的实行行为就是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共同犯罪的主体要求是怎样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单位是成立共同犯罪的主体要求。
  主要情形:
  1、两个自然人之间,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2、两个单位之间,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3、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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