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20-11-05 作者:郭庆梓律师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结婚彩礼是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应该返回彩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开发商车位可以任意出售吗
- 公司解散纠纷办理指引
- 为缔结婚姻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时能否要求按照购房的出资比例返还?
- 劳动合同中“离职不付”条款的司法规制
-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刑事案件流程是怎么走的
- 抖音快手短视频中短剧内容涉嫌侵权风险法律问题解析
- 土地权属纠纷和土地相邻权纠纷不一样
- 妻子和人私奔怎么办离婚
- 个人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因自身疾病突发死亡,雇主应当承担一定
- 车辆贬值费用一般不支持
- 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需要在什么时间提出异议?
-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发生劳动争议到哪里主张权利?
- 律师在数据资产入表这一蓝海法律市场中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 离婚时如何争取离婚家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