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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超华科技索赔再开庭,时效仅剩一个月

发布日期:2020-11-17    作者:柯正云律师

2020年11月16日,超华科技(002288)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前我们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已经不多,仅剩一个月时间窗口。还没有参加索赔的投资者要抓紧了。 
       利润虚增277万元 
       根据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超华科技孙公司在2014年期间虚假确认了对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废料销售收入达277万元,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均虚增2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最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而涉诉。 
       可主张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司法实践,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依法主张民事索赔诉讼。 
       【索赔条件】投资者在2015年4月29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超华科技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被告律师仍坚称不应赔偿投资者
庭审中,超华科技代理律师仍坚持认为投资者损失不应由公司承担,公司虚假确认277万元收入不具有重大性,投资者损失与公司不具有因果关系。然而,根据法院此前判决,投资者在一审、二审、再审中均获得了胜诉判决。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博客参加。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达3.89亿元,同比增幅25.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4万元,同比上涨了335.05%。意味着公司盈利能力大大提升,对于投资者索赔带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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