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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提起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发布日期:2020-12-14    作者:邓普云律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虽然《劳动法》中特别规定了很多对劳动者有利的条款,但由于劳动者法律意识单薄,很多情况下权利被侵犯都不知道怎么办。现实中,我们遇到的比较多的状况就是无故拖欠工资,今天,小编就来为您支支招。
无辜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通常有以下几种救济途径: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提起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劳动争议仲裁时,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特别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于一些与争议内容相关的证据,劳动者无需提供。我们来看一下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本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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