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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胡五清: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日期:2021-02-23    作者:赵双剑律师

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希望各级法院能与时俱进,积极利用司法职业平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对此我提几点建议:

   将党建工作与矛盾化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协调联动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激活乡镇、村组社会治理细胞。深入村、企开展巡回审判,同步开展带案下乡、案件回访和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理巡回审判中排查出的信访苗头。
   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以专业法官调解工作室为名片持续走进基层,通过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方式,加快完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化解机制,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审前环节,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利用丰富的案例资源,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法治宣传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挖掘典型案件的文化内涵,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民群众崇德向善;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行为守则等社会规范,借助道德习惯力量和礼仪教化作用,熔铸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情感和信仰。(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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