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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000518)因虚假陈述被罚,机构投资者向南京中院起诉索赔2.6亿元

发布日期:2021-04-28    作者:罗军民律师

2020年5月26日,证监会发布对四环生物(00051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四环生物、陆克平等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四环生物2014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四、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证监会对四环生物(000518)等顶格行政处罚。

近日,四环生物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到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因虚假陈述被机构投资者起诉索赔金额总计2.6亿元。

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四环生物(000518)虚假陈述,投资者购四环生物(000518)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四环生物(000518)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在2014年5月23日到2019年1月8日之间买入四环生物(000518)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四环生物(000518)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该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
股民索赔流程:加入索赔提交材料 →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签订委托 →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判决调解索赔成功 →获取赔偿款。

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四环生物(000518)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目前已多个批次案件提交法院立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委托事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加入索赔登记, 报名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罗军民团队”,在线登记索赔信息。 股民也可通过百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官网或百度“股票索赔网罗军民律师”等方式与罗军民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所需准备的材料。 

股民索赔需要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备注: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股票索赔问题问答
1、从立案到获赔,一般需要多少时间?
  一般是半年至两年左右,案件基本都会有二审,除非调解结案。

2:股民维权是否要亲自出庭?
不需要,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即可。

3、股民最迟什么时间提起索赔诉讼?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目前股民维权诉讼的时效三年,从上市公司受到证监会处罚之日起算,如超过诉讼时效,则丧失胜诉权。故投资者应尽早起诉维权。

4、上市公司已退市,上市公司高管也被处罚,是否可以一同起诉?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股票可以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负有法律责任的高管一并起诉,要求连带赔偿投资者损失。司法实践中,已有大量相关案例。

5、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只能由被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为什么向律师提交了材料,却一直没有立案?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是投资者启动股票索赔诉讼的前置条件。从证监会立案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是没法立案的,所以立案的等待时间较为漫长。

7、外地股民怎么办理委托?
因为有起诉权的股民分布全国各地,股民和律师之间的委托手续,均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完全不用亲自到上海来办理委托。事实上委托我们进行证券维权的股民也是来自全国各地。

8、怎么办理身份证公证书?
在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法院一般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因身份证原件股民日常生活中需要频繁地用到,不方便交给律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9、股票维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行政处罚
  虚假陈述案件的民事索赔存在法定的前置条件,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只有在证监会、财政部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作出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后,投资者的民事索赔才可进行,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2)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股票
投资者进行民事索赔需满足的另一个条件与投资者的买卖记录密切相关,只有受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才可以索赔,而是否受虚假陈述影响,关键看买进股票和持有股票的时间段,能否索赔,由买入时间及持有的时间段决定。
(3)投资者有损失
  投资者进行民事索赔的最后一个条件就是要有亏损,但需要强调的是,此处的“亏损”以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而与实际账面是否亏损无关,有很多账面盈利的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是“亏损”的,此时仍然可以参加索赔。

  10:我的案子为什么近两年了还没有开庭?
  上市公司往往为了减少索赔股民的数量,采用管辖权异议等各种手段,故意拖延时间;再加上法院对这一类案件非常谨慎,可能聘请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起诉股民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造成迟迟未开庭。

律师团队目前还在征集 尔康制药(300267)、亿晶光电(600537)、长城动漫(000835)、澄星股份(600078)、奥瑞德(ST瑞德,600666)、安通控股(*ST安通,600179)、华谊嘉信(300071)、辉丰股份(*ST 辉丰,002496)、中安消(中安科,600654)、新纶科技(0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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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东方网络(ST东网,002175)、欧浦智网(*ST欧浦,002711)、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等股票投资者提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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