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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特征的浅析

发布日期:2021-07-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对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和发展趋势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认真的研究,对于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广大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每个社会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未成年道德水平,犯罪特征与原因,家庭与社会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他们的是想道德状况如何,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从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至今已经整整十年,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我国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普遍增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和发展趋势。论文发表。对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和发展趋势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认真的研究,对于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广大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每个社会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下面就新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特征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1.法律认知的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特征

通过对最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发现,很多青少年直到被逮捕起诉甚至判处刑罚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由无知导致无畏进而走向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特征。其原因主要在于:

1.1自身方面的原因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2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

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发挥着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对一些“双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他们放任自流,导致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从而成为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拉拢成为犯罪团伙的一员。学校不重视法制教育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学生受教育也应当从各方面入手,特别是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有的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不重视法制教育,使得学生从小不能树立法制观念,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怎样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法律关于共同犯罪、聚众犯罪等的专门规定在很多青少年的头脑中完全处于空白状态。一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在讲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时懊悔不已,他接到好友的电话让他到某网吧门前集合,当时并没有问明缘由。两伙少年在马路上大打出手最终酿成血案,虽然没有亲自动手实施伤害行为,这名高中生仍然以聚众斗殴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因此,从家庭、学校、社会多个角度全方位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已经成为我国刻不容缓的时代课题。

2.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特征

大量的数据表明,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伤害、聚众斗殴、抢劫等以财产和人身为侵害客体的几类犯罪,而多数犯罪行为的发生又具有临时性、随意性的特征。网吧、迪厅甚至校园周边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带。论文发表。其主要原因在于:

2.1德育教育存在误区

首先:德育目标定位失当。尽管我们总的教育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但是在学校德育的实际进程中明显对中小学生的总体要求偏高,其结果当然是学校德育脱离社会实际和中小学生品德发展的实际,成为“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其次:德育课程安排欠妥。由于在目标定位不明确,“加强德育”的结果往往是弱化了学校德育中的“道德教育”成分,比如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往往没有直接道德教育的内容。最后:德育方法运用简单。德育实效不高一直是教育界一直关心的重要问题。“灌输”德育模式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我们不顾学生发展的实际,将成人社会想当然认为“重要”和“符合学生实际”的内容强加于学校德育。另一方面,许多不同学段青少年儿童关心且急需解决的道德问题,例如青春期中的道德课题、毒品问题、网络道德问题等等,往往没有讨论的时间和空间,形成了现实与理论的错位。

2.2 社会不良环境的冲击

校园环境是社会环境的缩影,和家庭、社会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校园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良好校园环境的建设,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不可阻挡的影响和渗透力。现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这些不良环境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

社会现象形形色色,纷繁复杂,不仅存在着真善美,也存在着假恶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的能力很低,辨别是非的能力也比较弱,很容易受社会不良习性、风气的影响。近年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社会上的黄、赌、毒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加上有关部门的管理,打击不力,使一些未成年人得以自由出入不适宜的场所,导致这些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污染。论文发表。

3.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倾向影响十分显著

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做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直接影响甚至左右孩子一生的道德行为。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众多未成年犯罪主体中,离异、再婚以及单亲家庭的孩子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未成年人由于年少和青春期的心理特征大多无法正视家庭中出现的变故,很多孩子面临严重的心理问题,却得不到家长和老师的重视,最终流浪社会,误入歧途。这种特殊家庭中的孩子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无论对孩子本人还是对其家庭都无异于雪上加霜,甚至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因其父母重组家庭后,一方不能平等对待对方子女,使孩子形成一种病态心理,这种病态心理,导致他们在处理问题时采取荒唐的做法。以上情况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的70-80%左右。 如何对离异家庭的孩子进行正确的心理辅导已经成为广大社会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

纵观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特征,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有效建立净化社会环境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是当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只有和谐的教育才能培育和谐的人。和谐教育的重要体现就是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就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青少年自我教育等教育因素和谐共存。


【参考文献】
[1] 赖徽棠,赖虔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原则. 2005(05).
[2] 董新臣.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西苑出版社, 2000.
[3] 林明生.浅谈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团情快报,2001.
[4] 赵克等.青少年越轨行为概论.重庆出版,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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