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营养费补偿几个月
发布日期:2022-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1、所谓“伤残情况” 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相关法律问题
- 八级伤残,出院记录中没有提到营养,伤残鉴定也没有鉴定营养期是否有 5个回答0
- 八级伤残,出院记录中没有提到营养,伤残鉴定也没有鉴定营养期是否有 10个回答0
- 补偿误工费、营养费 4个回答0
- 同居引产后男方负责了医疗费,但是不出营养费,承认孩子是他的,但是 10个回答0
- 您好!请问轻微伤的营养费、务工费一般赔多少合适? 6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