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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3-0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并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特点
  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解读
  工商登记制度将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新政透出“宽进+严管”的政策导向,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现行制度下,先要到主要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往往难以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

  政协委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将这种困扰形容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有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得先去找前置审批部门,取得他们的同意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但这些部门可能会说,你连公司都没有,怎么审批?创业者被推来推去,两头受堵。”改革后,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要从事需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向主管部门申请。在等待许可期间,创业者可以着手开展一些筹备工作,这就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了大量时间。

  此外,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新政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

  从方案看,“严管”是潜台词,要求企业加强自律,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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