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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找回”者竟成了盗窃犯?恶意找回已出售游戏账号构成盗窃罪!

发布日期:2024-03-13    作者:吴远国律师

如今,网络游戏市场快速发展,游戏代练、账号交易等市场行为日渐活跃。游戏“大神”卖出装备优良的满级账号后,又钻空子利用“人脸识别”等方式私自将账号找回并占为己用,殊不知自己已触犯了刑法。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恶意找回自己已出售游戏账号的案件,认定被告人尹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12月,网游玩家尹某因工作繁忙无暇“上号”,便将自己的账号以1.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某游戏代销平台,并与该平台签订了账号转让合同。因该账号装备优良、已达满级,遂成为游戏中炙手可热的“金饽饽”,代销平台很快将此账号以1.26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另一玩家余某。2023年5月,余某正准备“上号”激战一番,却发现账号被盗无法登录,便赶紧向代销平台反馈情况,平台联系尹某询问能否帮忙找回账号,均未得到回复,无奈之下遂报警。在警方的调查下,真相浮出水面——原来尹某时隔一年半后忽然想回归游戏,但又不想注册账号再一级一级地慢慢练号,便动起了歪心思。他利用网游平台机制漏洞,以“人脸识别”、上传身份证照片等方式将已经出售的上述游戏账号恶意找回,同时还将账号绑定手机号更换为另外的手机号。2023年5月,尹某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综合其自首的情节,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认罪态度较好,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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