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买房交纳定金时应当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韩翔律师
买房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都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当购房者选择了心仪的房屋后,开发商往往都会要求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从而达到约束购房者的目的。如果购房者在此过程中遇到了不良开发商,自身的权益很可能就会遭到侵害。下面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买房交纳定金时的注意事项。

买房交纳定金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一份《定金合同》,在此我建议各位购房者,如果真的看好一套房屋,可以选择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如果开发商执意要购房者先交纳定金,购房者应遵循如下注意事项。第一,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前一定要签署书面协议,不能只与开发商就定金事宜进行口头承诺,否则在日后维权时就会缺少保障;第二,购房者一定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建议各位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为“定金”;第三,购房者一定要将可以退还定金的情形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比如,购房者若想以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的方式购房,便可与开发商在《定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日后无法成功办理“组合贷”,则开发商需向购房者返还定金本金。


最后,开发商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都会在楼盘的广告及宣传资料中夸大项目的各种优点,甚至会虚构还没有建成的周边配套设施。购房者千万不可轻易听信开发商的宣传及口头允诺,开发商的所有承诺一定要落实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以我建议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前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下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参考,查看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所体现。若开发商未将承诺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则其做出的承诺便可能为虚假承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