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在2005年购买了一套江苏张家港的拆迁安置房。当时是拆迁各村农民的房屋,到镇上集中安置。在购房时与房主签订了镇司法所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有司法所盖章见证。其中有条款约定,在房主领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后,必须配合办理过户。现在原房主的房产证已经办好,土地证据说也很快会办好。近期我们与房主商量在他土地证办好后过户事宜,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我给他5万元,否则不给我们过户。他的条件我无法接受,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我是否可以在他拿到双证后起诉他。或...
发布者:zhourijun2006 2012-11-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