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求真者求真 2013-01-0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这种这种“后公告”形式有效力吗?
这种这种“后公告”形式有效力吗?
# # 县计生局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2年*月*日在《**市日报》刊登的《公告》为依据,《公告》具体内容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0号公告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实行)第十五条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的管理规定》(2003年7月31日桂计生委发[2003]30号)第八条规定,**市人口和计划委员会从2007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二孩生育证》,所有《二孩生育证》均由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发放。2007年1月1日 起凡持有盖‘**市人口和计生委员会’印章或‘**市人口和计生委员会发证专用章’的《二孩生育证》均为无效证件。”认定我的、手持‘**市人口和计生委员会发证专用章’的《二孩生育证》、已经在2011年8月份生了小孩的朋友夫妇是违法生育,要对我的朋友进行处罚,# # 县计生局的处罚决定正确吗?这种“后公告”形式对我朋友来说产生效力吗?(2009年9月领证,2010年3月份换证,2011年8月生小孩,2012年12月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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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往信件为形式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外公有三个子女,但一直由我母亲在照料,另两个子女已经与外公断绝联系十多年了,年前外公突然去世,请问我母亲是否可以继承外公的所有遗产?我外公曾经在写给我母亲的信中多次提到死后要把遗产全部留给母亲,这些信件能否做为我外公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者:zhu96315 2012-02-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3)
这种情况写下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朋友的老公因赌博欠下很多债,若无法举证,双方协议把房产权给对方,如果离婚此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者:1632746857 2012-02-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这种合同请问有无法律效力?
本人交往了一女友,至今大概有一年多了,之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在认识半年后,我们同居了差不多一个月,之后因工作原因分开了。
在同居期间她怀孕了,但因种种原因最后没要小孩。但是那时候他说要我和她签一个协议(就是同意以后会跟她结婚的,这个协议是我们双方签的,没有第三方的)才同意去药流,那时候我签了协议,因为那时候两个人的感情还是比较好的。以为签了也没什么。
分开两地工作后,我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经常闹矛盾,感情基础一再受打击,所以我决定提出分手,...
发布者:玉岩 2012-03-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有个律师这样回答:
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末位淘汰有明确规定,且对你进行了明示,那么公司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没有补偿。2、如果第一条的情况不存在,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请问这样回答对不对?
到底有没有赔偿金?
发布者:zhu-168999 2012-04-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这种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今甲某与乙某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某于2012年4月10日从乙某那借用人民币壹拾捌万元(装修款10万,空调3万,欠款5万)以**店做为抵押,若甲某于2012年4月14日无法归还抵押款,则店归乙某所有。双方签字。(店铺的房子是租来的,签了5年的合同)
发布者:vwb36 2012-05-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这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经过这段时间风风雨雨, 我从2012年7月8日保证,我和娇娇好好过日子,家里发生天大的事,就是和你赌气不说话和你吵架都行,我在也不会动手打你。
我发誓:如果在动手打你,我自废双手后会一个人净身出门,家里的所有财产与我李刚没有任何关系,出任何事情由我李刚个人承担。 急,盼解答,谢谢!
发布者:13866199 2012-07-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国土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内容的效力
国土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中竞买须知有一条:开发商不得减少地块内坑塘面积;
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里面,没有涉及上述的条款,请问,上述条款的效力?开发商签订合同,是否代表同意竞买须知?
发布者:tomy123321 2012-07-3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夫妻之间的这种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保证相夫教子,勤俭持家,改掉坏脾气,凡事多忍让,从今往后,不管发生何事,绝口不提离婚二字,如若做不到以上,愿接受****提出的条件”还有见证人签字,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者:ymxg2012 2012-08-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调解这种形式是否应该存在?
在当今中国,很多地方发生了民事纠纷或者其他的法律案件的时候,当地派出所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部门最先想到的不是到法院判决而是想到把双方通知到一起然后进行调解,而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一调解的形式告终,虽然有时候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同时会留下一些不足的地方,我觉得调解这样的形式对实施法制社会的建设是个极大的阻碍,因为他毕竟包含有很多人的主观因素,所以调解这种形式是否应该存在呢?谢谢解答哦。
发布者:树立正义之旗! 2012-10-1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这种合同对我是否有效力
借款合同抬头注明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丙方一(连带担保人一)、丙方二(连带担保人二,是丙方一的控股公司)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合同末注明合同共4份,甲乙丙一、丙二各持一份。同时,甲乙丙都复印身份证及在复印件上盖手印。甲方、乙方是经我(暂且作为丁方吧,合同上没有注明)介绍认识的,甲乙丙签订合同时我在场。当时,甲方要我在合同末的签订地点和时间处签字作为见证,那时候没多想就签了,还盖了手印。合同虽注明有4份,实际签订时只有2份,我也只在甲方...
发布者:2697797870 2012-11-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