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舅舅的一个狐朋狗友跟我舅舅说,有一个项目可以稳定赚钱,想不想加入,然后我舅舅就拉我妈妈,我妈妈被营销之后,感觉很有希望,想放手一“博”。于是在网上平安普惠贷款了19万,分36期,利息竟然高达8万3千多元。。。
然后我妈把所有借贷来的钱都投进那个项目里了,还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公司(在我看来就是皮包公司)。公司开了两个月后,没有客户上门,其他股东整天说在外面谈业务,也不知道具体做什么,我妈什么都不知道,也依然相信他们。
最荒唐的是,这个公司,目前为止只有我妈出资了20万,其他人没有一个出资了,而且他们签下了一个合作协议,另外两个没出资的“股东”分别股份为15%,我妈出资了唯一的20万元结果股份只有10%。 我妈也是犯蠢了,竟然也同意了。还有10%的股份为资金池(什么风险保障金可以作为储备投资,其中部分也可用于员工福利或奖金)。
剩下的50%股份作为下一步融资所用。
我想问问,即使我妈签字了按了手印,但是其他两个股东并未出资,股份股权竟然比唯一出资人(我妈)还多。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这样奇怪的出资方式和股份分配,我妈说是和他们协议了,我妈先出这20万,剩下的资金不用再出,一律由其他股东出。但是目前公司资金也就是我妈投的20万已经花了19万。迟迟不见有人出资。
如果我妈想退股,是否能在法律的帮助下得回所投的20万?我舅舅跟我私人说不想做可以退回,投多少退多少,但是我并不相信这个害人的舅舅。
----------------------------------------问题补充:--------------------------------------------------
我舅舅和他的朋友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涉嫌诈骗? 项目发起人竟然不出资,只有我妈出资了。而且据他们说的轮流出资,为什么不是从项目发起人开始出资,最后才轮到我妈,而是从我妈开始轮流。
现在我妈投的资金已经花完了,还是看不出公司其他股东有出资的迹象。
发布者:446939746 2019-04-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