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sk20190607on1 2019-06-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相关问题推荐: 网签前退房,赔偿违约金问题 大致情况如下:本人乙方,和甲方签了购房合同
网签前退房,赔偿违约金问题 大致情况如下:本人乙方,和甲方签了购房合同
网签前退房,赔偿违约金问题 大致情况如下:本人乙方,和甲方签了购房合同,交了2万定金,没有网签,现在想退房,合同里面有约定违约金为成交价的10% 大概17万,跟甲方交涉,甲方一口价10万不让步,请问现在是还继续和甲方协商,还是等他告我上法院,上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相关问题
律师您好.请问乙方违约.违约金赔偿问题有具体依据吗.我于2013年和甲方签订两年租门市协议
律师您好.请问乙方违约.违约金赔偿问题有具体依据吗.我于2013年和甲方签订两年租门市协议.满1年后我因生意无法经营不想续租.甲方向我索赔6000请问这合理吗.租金1年20000.
发布者:短信用户 2014-07-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租房合同规定 乙方如违约需赔偿甲方相当于一年租金的违约金,押金8500不退
租房合同规定 乙方如违约需赔偿甲方相当于一年租金的违约金,押金8500不退,合同没提甲方违约,现在甲方违约了,请问甲方赔不赔,怎么赔?谢谢,,
发布者:ask201509289cp 2015-10-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合同没有写到违约赔偿条例,甲方第一次向乙方索取3倍的违约金,第二次要求索取5倍的违约金
合同没有写到违约赔偿条例,甲方第一次向乙方索取3倍的违约金,第二次要求索取5倍的违约金,这算不算勒索?
发布者:ask20160110uzf 2016-01-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合同没有写到违约赔偿条例,甲方第一次向乙方索取3倍的违约金,第二次要求索取5倍的违约金
合同没有写到违约赔偿条例,甲方第一次向乙方索取3倍的违约金,第二次要求索取5倍的违约金,这算不算勒索?
发布者:ask20160110uzf 2016-01-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本人租房未到期,房东让付违约金,合同写着:“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要退租房屋需付甲方违约金
本人租房未到期,房东让付违约金,合同写着:“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要退租房屋需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与剩余期内应付租金总额的30%计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本人不想付违约金该怎么办
发布者:ask20160702igy 2016-07-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请问如果在双方达成协议并且签订合同后,甲方想违约并且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下
请问如果在双方达成协议并且签订合同后,甲方想违约并且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下,乙方却希望合同能顺利进行合理吗?
发布者:ask20160713jx4 2016-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甲方与乙方签定合同,合同上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签定合同,合同上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合同上没有写除违约金外还须赔偿对方损失。请问现在甲方违约了,除违约金外还负赔偿责任吗?
发布者:明天 2017-04-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4)
请问律师,我(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关于违约赔偿的条款,我不太明白,麻烦律师帮忙看一下
请问律师,我(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关于违约赔偿的条款,我不太明白,麻烦律师帮忙看一下!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按照下方约定:
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乙方像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自动解除。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经收取的乙方的全部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按照房屋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
发布者:ask201705156qi 2017-05-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
合同中写到甲方违约要赔偿乙方违约金,到是没有写到乙方违约要赔偿甲方
合同中写到甲方违约要赔偿乙方违约金,到是没有写到乙方违约要赔偿甲方!如今乙方违约,甲方能够向乙方索赔违约金吗
发布者:凉生、 2017-06-1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因为刚毕业不懂,签8年的美术培训师工作合同,违约金3万,情况大致如下 1工资一个月三千
因为刚毕业不懂,签8年的美术培训师工作合同,违约金3万,情况大致如下
1工资一个月三千,一年加五千
2合同上面写一天工作7小时,但我们一年有一个月半假(加上过年),剩下10个月半经常是工作平均一天10小时左右,有时还要更久,并无加班费。要经常联系家长,借学生打电话也无话费补贴
3刚进去上班时有出去岗前培训,机构负责住宿费和学费
4合同里面还写了有相关事宜,老师要帮忙。
感觉这句话已经涵盖所有的杂事让你干。
现在要直接违约,可以直接走吗,要赔那么多钱?我之前去律...
发布者:聆听 2019-02-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