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追光者 2023-04-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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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被裁情况的补偿法律依据及补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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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协议,是否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协议,公司按协议规定不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现在公司开除我,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这种协议是属于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啊? 若申请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胜诉的机率有多大?协议上没有约定社会保险问题,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
发布者:任人杰 2009-02-05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发布者:MaD6511 2010-10-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赔偿金,二者在同一案中,能否并用。
发布者:88露露 2013-02-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确定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确定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想问的是:1.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要不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2.若单位仍继续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3.若我可以继续主张双倍工资,那么我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发布者:ask20150829be8 2015-08-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1、企业内退人员,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新的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企业内退人员,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新的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新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新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费?
发布者:ask201605190k4 2016-05-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⑴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⑵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⑶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三这是强制优先留用的吗? 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十九年 ,公司依法备案了结构调整裁员。我所在的部门科室优化裁掉三人 我是其中之一。我能要求优先留用我吗?我是科室内连续本公司工龄最长的无固定期限员工
发布者:zjs 2018-10-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现在单位并未与我协商一致,而且我不同意解除合同,是不是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算不算违法行为?赔偿的话是不是应该双倍的经济补偿。
发布者:ask2019082976y 2019-09-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网贷公司封炸公司总机电话,给其它人带来工作困扰,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聘用失信人员
网贷公司封炸公司总机电话,给其它人带来工作困扰,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聘用失信人员,让我离职吗
发布者:leo_Fu 2020-03-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期间想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期间想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还需额外支付违约金吗?
发布者:ask20210504dxf 2021-05-0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发布者:ask20210619e0a 2021-06-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