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csejason 2009-01-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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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请教关于退货期限
我父亲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玻璃制品厂,现在因为经营不善,准备清算。
因为我父亲的朋友同时也是玻璃制品厂的客户,欠着厂里大概100万的货款。他现在以退货为威胁要求我们答应在清算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要求。请问他的退货要求是否合理合法?下面是具体的情况:
这些货分别在8月到11月出货,经过验货,所有验收单据齐全,现在都在他的仓库里。
从道理上看,他是没有理由经过这么长时间才要求退货的。
我们的合同里面没有写明退货时限和付款时限。
我想知道的是在法律和实际过程中对退货时限和付款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我查过一些法律资料,关于退货时限的规定是“如果合同中未规定退货时限,则在合理 期间届满时发生所有权转移。至于何谓合理时间.须视实际情形而定。”
具体操作中这个合理时间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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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关于经济方面的法律咨询!谢谢!
我有个朋友,一个女生(简称A),和她的男朋友(简称B)都不是北京的,但是大学毕业后都留在北京工作,她的男朋友的爸妈(简称EF)之后移民到加拿大,在移民之前,EF考虑到自己二老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回国不便,便给B留了大概500W作为今后在北京买房子的钱,但是又考虑到当时A和B都不够成熟以及对年轻的A和B感情的稳固性,所以移民之前把这笔500W的存款寄存在EF最信任的亲戚G那里,以便待A和B感情稳定买房或者用钱之时向G要钱即可。。
大概两年后,B和A决定买房结婚了,向G...
发布者:匆匆匆匆 2009-10-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4)
关于劳动法的法律咨询
本人在递交辞职报告后,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在审批期间,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正常的年休等休假?
发布者:金超 2010-03-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咨询
小轿车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的是小轿车为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次要责任,伤者后去医院做了检查,都没有问题,也没有住院,开了7天的病假条,现在对方要求我给他误工费,营养费几千元钱,我没有答应,对方说要去法院上诉,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决?大概会让我赔偿他多少钱?我修车费用的2成法院会让他赔偿给我吗? 希望详细回答上述问题,谢谢。
发布者:polo24c25 2010-04-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驾校学车的法律咨询
关于驾校学车的咨询
本人于2009年4月在一所驾校学车,此驾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一次没给我预约
考试,一次说预约了,说我没交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分三次,第一次理论考试;
第二次桩考;第三次路考。说我没交费是在预约第二次桩考的)。2009年10月考
试路考时没过,11月考试第二次没过。(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
驾校有很多都没有达到要求,如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 培训机构对报名参
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与学员...
发布者:gnx 2010-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房产纠纷合同类的法律咨询
你好:
我是于09年10月与他人协议购买了一套住房,这套房子有点特殊,属于国有企业内部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目前只能由单位内部的房产所办理。由于别的原因房产证办理暂时冻结(已经冻结两年了),由于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所以我和卖房者签写了一份购房合同,并且购房款已经全部交付,他也给我打了收条,协议上有一条是此房所有权自办理过户之后,产权才属于我。现在问题是1:我要求他给我进行房产公证,他有没有理由拒绝。2:如果此房长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通过法律...
发布者:x69344 2010-04-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大学生自主选择和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地的法律咨询!
我的女朋友是一名高职口腔学生,现在已经找到实习单位并且拿到了实习许可证明,但是学校班主任不同意,非要我女朋友和她班上的所有的学生去学校安排的一个地方打工,学校名义上是为了学生实习,实际上是为了工厂给的回扣钱,这是不是违反我国的法律,或者条例,望知情人能给予帮助!
发布者:zx061013 2010-05-1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关于利息、违约金应以何种标准计算的法律咨询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承包方工程款的利息。
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5.1款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犯合同[通用条款]第26.4、33.3条款的合同约定,违约金发包人应按该工程...
发布者:731130143 2010-05-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产权登记约定的法律咨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这样讲他违约一天和违约20年的违约金都是一样的吗?请问这条款是否公平?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尽快回复为盼!谢谢!
发布者:彭建霞 2010-05-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关于利息、违约金应以何种标准计算的法律咨询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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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731130143 2010-06-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