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2005年应该是8月当时给他们做事(老板 姐姐,谈男女关系),给他们管理街头摆设亭提出给壹仟圆工薪的是男方,本人称呼他老板.自己为什么不拿月工资,是里面有亲属关系在,自己提出月工资等我不去管理摆设亭的时候在结算,(每月工资从管理摆设亭,月工资一次都没拿过),摆设亭每天的营业都是由自己一个人经营,当天摆设亭关门后把所有的利润交给老板说交给的人,留结算租售报纸营业的人民币(也就是每天只有不超个两百圆人民币的营利方式)就这样,本人一直早起6点从远处用电动车带回租售的报纸,带到摆设亭就开始白天的打工方式,中午有休息,2两后在去摆设亭营业,晚上回去后一天的利润上交,留不到两百圆人民币在口戴做找零钱之用.第二天七点和八点之间准时开摆设亭,中午有休息,晚上九点才关闭摆设亭,回去结算当天利润给老板交代的指定人,这中上班方式的日子(星期一,三,五,七摆设亭开门时间6点拿报中午12点有休息,3点在次开门晚6点到7点关门,星期二.四.六.7点开门12点休息,3点在开门,到9点关门,每天的利润都已经结算,留在本人身上不足两百圆人民币做找换零钱之用)是这样的用人方式和利润结算方式,用我去管理街头摆设亭,报酬是月结,本人没结算到报酬是工作关系里面有亲属关系在,所以从开始管理摆设亭的时候 自己提出报酬放在那里,等不做摆设亭后,在一次结算,是得到(老板 姐姐同意的)(管理摆设亭两年多,从第一个月份本人报酬就没有拿过)不管理摆设亭很久了,到现在都还没有拿到当出的报酬.对这样的事件,法律制度上有没有给本人伸张,主持拖欠本人报酬讨要报酬时间超过劳动部门的两年期效.希望律师给我把持追讨工资带来的不良因素,请律师替本人用法律制度完成这个故意拖欠工资的事件,本人现在情况十分危机,想法制部门帮我整理起诉办法.原因有几点,本人发现家庭里的哥哥,姐姐都不是亲生,所以自己也可能不是亲生的,可以做为故意拖欠工资的一点,在自己不明情况下,老板跟姐姐的私生子,户口被寄名在我户口薄名下成了我的子童,所以可以怀疑家庭给不了帮助,因家里也知道姐姐欠我工资多年,没有得到偿还,还帮助姐姐的私生子户口寄在我名下,有帮助姐姐拖欠本人工资的嫌疑,有可能打压本人快乐成长.在讨要工资不给的情况下在街上发泄心情,家人利用我找工作急,说给我找到工作为理,当天电话里催我去工作的地方,家人在大街上用(的士)车绑我去了邵阳宝庆精神医院,所以本人有可能被地区政府孤立,找不到法律援助,后从家人口中知道姐姐嫁的人,带姐姐办了出国户照(出国了),本人身体弱小,经不起大事件的打压,希望以上字诉中有符合法律制度的有关条列,也希望法律人员,帮助本人调查个中原因,本人先在这个字诉中对你们诚心,现在我身边的情况是得不到地区政府的帮助,没有家人的帮助,没有朋友的帮助,孤身一个人.希望有关人员帮助.以上字诉事件(拖欠工资)证明本人工作报酬的人以出国,老板那边发过信息,他那边表示叫我不要胡闹,这个的事件中,本人字诉了几条重要消息,拖欠工资里可能有家里人帮忙,从而发现自己本人出生家庭可能是组合家庭(怀疑),事件中的子童不是本人所生,(母亲的弟弟是政府监察联络员),这里面有很多厉害关系,真对本人,本人希望律师,用法律制度来帮帮本人追缴一份时间过了4年多的一份管理摆设亭的报酬,现在本人思想情况有些危机感,希望尽快得到其它法律部门的援助.
发布者:445811469 2013-06-1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