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zxhzxy5566 2013-10-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相关问题推荐: 释明后败诉案,再诉,受一事不再理限制吗?
释明后败诉案,再诉,受一事不再理限制吗?
前诉:原被告系恋爱关系,原告出资购房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以委托合同纠纷要求被告返还房屋,经法院调查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委托合同关系,法院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没有变更,导致法院以此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证据:原告出资购房证据
后诉:原告以不当得利或侵权要求被告返还房屋。证据:原告出资购房证明
问题:
1、后诉是否涉及一事不再理原则?为什么?理由?
2、在网上有看到法学专家对“一事”可再理的论述,适用这个案子吗?
司法实践中,下列情形不属于“不再理”范畴:
1.诉讼请求有误,当事人可以就“一事”再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本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在法院释明后不愿变更诉讼请求,无论法院以裁定驳回当事人起诉还是判决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都应允许当事人今后再以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另行起诉。
刚注册悬赏分不多,还望谅解。谢谢!
相关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1: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2: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3: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4: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发布者:fpb6456 2011-11-1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1: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2: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3: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4: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发布者:BBX5223 2011-11-1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一事不再罚的疑问
对一违法建筑,国土部门已经对其作出没收的行政处罚,城建监察部门能否再对其作出罚款或者没收的行政处罚?
发布者:zmd4155 2011-11-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一事不再罚
请问关于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国外学者的看法 国外研究现状?
发布者:wssflower 2011-12-2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一事不再理
中介吃了房屋差价,曾以“房屋买卖合同”案由(其实应是委托合同纠纷,因自己诉讼的没打好),“返还房屋差价诉求”起诉过,判决认为合同差价未约定归属败诉了。但中介吃差价到哪也说不过去啊,请问能否再以“不当得利”案由,“返还不当得利”诉求再次起诉吗?案由和诉求不同算是同一事吗?属于一事不二理吗?恳请回复,谢谢!
发布者:lyllzm 2012-06-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这属于一事事不再理范围吗?
原因购买某公司股份但没签订合同,经诉讼公司给予股权分红因没有合同等证据,只有购买股份时向股东转账的装账单,被法院驳回起诉,现在想从新起诉个人拿回本金属于一事不再理范围吗?
发布者:tang888ke 2012-10-1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5)
签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不支付补偿金,我是否不再受限制
公司与我签定的保密协议内规定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但协议内容只是在职时每月支付100元的保密费,并未提到离职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我是否还需要遵守这份协议?
发布者:llily635271 2012-11-0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行政诉讼一事不再受理
妹妹单独提起过撤销土地证的行政诉讼,现在姐姐申请行政复议撤销该证,被申请人以妹妹提过行政诉讼为由,说姐姐已经过了行政复议期限,而且一个事情不能重复提交。应该不予受理。我认为妹妹和姐姐是两个独立的公民,姐姐不知道妹妹提起过行政诉讼。姐姐能不能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理由成立吗?姐姐提起行政复议的理由?
发布者:circle398 2013-01-1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
请问:一事不再理是个什么概念?
一起经济借贷案,法院已庭外调解,达成协议。但被告没按协议执行,所以案件转到了执行庭。现在有两种说法:“1、追加被告的配偶为被告。2、一事不再理,不能追加。”请问:两种说法哪种正确?
发布者:张清艳 2013-08-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法院如果裁定不予受理一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起诉,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吗
法院如果裁定不予受理一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起诉,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吗
发布者:RB100645 2013-10-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