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lisa663 2014-02-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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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年17年工程款结算问题
朋友的爸爸在1996年县城买了一块地做房子,工程被人家承包,由于某些原因,工程款拖到现在未结,1996年朋友的爸爸已经按照建房合同总额度十万左右给付九成左右,但合同丢失。工程托至现在未完工,工程完成约九成,现在处于烂尾工程。2006年承包人重新给过一本结算账本,合同价是16万多,1996年到现在为止,房子一直被承包人放着材料。现在我想问的是,现在结算的话是,怎么结算是合理合法的?是按照1996年的还是按照2006年还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包括材料的价格,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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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后工资结算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但是未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可以自动结算到终止日吗?已经通知本人合同终止并来办理离职手续,但本人一直未来办理。
发布者:liuhy 2013-08-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
工程已竣工使用,甲方以工程质量问题不付工程款
我承接的一酒店装修工程,以包死价形式签订合同,现甲方已投入使用半个月,合同中写到甲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0%,但现在甲方已投入使用,我方找甲方索要工程款,因为工程有部分面积由于甲方原因未能与房东拿下房屋无法施工,甲方要求扣除未施工部分工程款,并以此来拖延结算价格,并且扣除方式甲方以平方算非常不合理,另甲方又以客房有漏水,前期竣工验收只是竣工预验收为由不谈结算问题及付款问题,一直以工程质量问题要求我方需全部整修完毕后再谈结算付款问题,又以工期逾...
发布者:6764198 2013-08-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关于工程合同的问题!
您好!我们签订的是工程合同。现在甲方突然要求已开工的继续施工直至完工,未开工的不得开工。我方并未有任何违约行为。我想请问,甲方这种行为是属于违约吗?另外,合同上写着协商不成,提交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吗?谢谢!!
发布者:凭海听风 2013-08-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关于工程塌方事故的责任问题
我有一台水泥搅拌车,出租给铁路公司,27号晚工作过程中车掉下河,车上一名司机一名监理遇难,路面为筑水拦河填泥作为临时过道,由于路面松駞而塌陷,出事后公司负责人明知身边有勾机却没有通过勾开路面引流可降低水位来救人,消防队到来也没有立即潜水救人,而是等待吊车将遇难车吊起,司机是我聘请的,请问我同公司之间要怎样的责任赔偿,包括司机方面及监理方面,谢谢,
发布者:KAW999 2013-08-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取走1年未提异议的工程如何确定工程款,是否有权利提出诉讼请求
施工单位2001年施工的工程,在2004年上报结算进行审计,审计期间施工单位也不配合对账,经常不来,看现场时发现图纸与现场严重不符,许多未施工的内容结算也要了,并且尺寸也与实际不一致。最后审计出具单方报告,2007年施工单位取走报告,一直未提异议。2008年施工单位因为其他工程合同纠纷起诉建设单位,起诉时并不包括本工程。因为工程款界限不清,只能统一计算,牵涉进该工程。本工程合同约定:“造价金额以审计后的金额为准,同时又约定建设单位在30日内将结算审查完毕”。施工...
发布者:peaceage 2013-11-1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关于工资结算的问题
我在一餐饮连锁店做兼职,按小时算工钱,店长说每月10号结算上月工资。但是我打算下个月11号就不干了,那我下个月1--10号的工资怎么办?需要提前通知店长么?要提前多长时间? 我现在签的是劳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侯佳一阳 2013-12-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关于抚恤金及丧葬费的结算问题
我父亲是山西省长治汽车运输公司的一名退休老职工,今年83岁,前几天病故,我想问一下今年的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怎么结算
发布者:447855938 2013-12-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离职薪金结算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一个公司发员工工资的薪金截止日期是以什么为准?是以离职申请表的填写日期还是以派的任务完成之时的时间为准
我在完成老板派的任务之后一直就没什么事情,10几天,但是一直待在公司,请问这段时间有没有工资
发布者:今夜风雨寒 2014-01-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您好,我想咨询1下关于土地临时征收赔偿的问题。我家的土地被南水北调工程临时征收
您好,我想咨询1下关于土地临时征收赔偿的问题。我家的土地被南水北调工程临时征收,这个赔偿标准是多少
发布者:短信用户 2014-01-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无效工程合同,关于材料价格调整的合同问题?
事由:
鄂尔多斯市XX项目招标文件约定:1、工程不充许分包、禁止转包;2、施工期内,自合同规定的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从第13个月起,当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对其中钢材、水泥等材料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当期材料价格与上期材料价格相比上涨幅度不大于10%时,由承包人自担风险,材料价格不予调整。调整价格时,以《内蒙古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每季度发布的《内蒙古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市场综合价格》为依据按季度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钢...
发布者:oyk018 2014-01-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