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glp6666 2014-02-1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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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协议中,哪些有效,哪些无效
关于陈义和张丽及双方两名女儿对于松益公寓房产权益的协议
陈义与张丽就所购上海市梅川路31号2室的房产于2013年 4月2日达成如下协议:
· 尽管购置房产的全部费用(包括:含押金在内的房价、赋税、佣金等所有项目)均由陈义提供,但陈义、张丽及女儿陈茜、陈菡四人对房产具有同样、等额的权益,即每人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除此四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对此房产没有任何权益;
· 在陈义或张丽仍居住于此房产,或对此房产尚有实际需要期间,女儿陈茜、陈菡均不得在未经陈义及张丽双方同时同意的情况下(共同或单独)认领对房产的权益;
· 陈义及张丽双方确认,购房时房产证件上如果仅有张丽一人签名,是为因循上海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购房的规定而采取的暂时权宜行为,不表示对房产归属的认同;张丽承诺在取得房产证、可以将陈义姓名添入房产证及有关证件后及时将陈义姓名添入房产证,至迟不超过3个月;
· 各方均不希望出现不得不按上述份额分配房产权益的情况,但如果确发生这种情况,同时没有其他可商定的分割方式,双方同意只要任何一方表示了意愿,即应将房产出售,然后按上述比例分配份额。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拖延、阻扰房产出售的一方须从另一方提出分割之日起每日向后者提供一百元的金额;
· 徐、张两人中任何一方提出分割房产意愿后,与双方中任何一方有亲友或其他关系的任何人不得继续留在房产内,或因任何其他与徐张中一方有关的理由留在房产内或阻止出售,否则徐张中与滞留或阻止者有关系的一方须从另一方提出分割之日起每日向后者提供一百元的金额;
· 如果房产必须分配,女儿陈茜、陈菡16岁前所得份额由负责监护抚养其的一方父母即陈义或张丽人萍代为保管至16岁,届时两女儿的姓名应添入房产证。
另外,与房产购置相关的部分费用、徐张双方生育的全部医疗及产前后护理费用、产后6个月(每月按3万元计)、房产购置后的装修和家具设备等费用均由徐张2010年2月结婚时陈义向张丽提供的50万元人民币中支付。双方于2013年3月底商谈中肯定,此金额支付上述开支足够有余,余额由张丽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其中,张丽由陈义供资在中国上海生育方式是张丽决定不采纳陈义关于到国外生育的提议后选择的,由此带来的任何不便张丽及亲友均不应责怪陈义。双方为生育十分顺利而高兴。双方的婚姻本身既是双方自愿的决定,双方均认为经历了三年多的接触及生育和经济联系等实际交往发现对方是真诚可靠的亲人。
徐、张双方商定,目前张丽与女儿留在上海、陈义单独在海外生活工作并向张丽及女儿提供生活费用(生育后最初6个月过后,无特殊情况下陈义每月提供相当于1万5千至2万元人民币)的安排可视全家的实际需要及双方生活、工作的情况更变、调准,替代的方式包括张丽携两女儿到国外与陈义同在一个城市生活工作、张丽陪同两女儿到海外留学(例如到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由陈义提供费用)。
陈义、张丽商定:陈义将于2013年9月1日前向张丽提供12000美元,用于张丽及两女儿在上海到2013年末的全部生活所需费用(每月3000美元,约1800元人民币稍多),陈义同意,如果张丽取得汇款的手续每次费用超过500元,费用由陈义支付。
本协议系经陈义与张丽单独及共同认真深入考虑成熟后订立,双方采取自拟方式是出于各方对于对方的信任,以及由于张丽刚于一星期前生育,目前处于月子阶段。陈义、张丽随后将通过交换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此协议以取代公证。双方确认此将来以此协议为约束,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优先于法院的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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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份协议签字盖章后有效吗?哪些有效哪些无效,请告诉我一下,谢谢噢
老人再婚协议书
男方:
女方: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天之大,人之众,联姻者,乃良缘。双方独身,自愿结婚。为心心相印,生活和谐,相伴永远,也为与其对方子女相互信任及双方子女间世代友好,特定此协议。
一、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各自房产仍归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 ,另一方主动放弃对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世一方均主动放弃遗嘱继承和赠与。
二、男女双方子女作为...
发布者:435968228 2012-04-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婚内财产协议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会使其变为无效的有哪些?
各位好!
我先介绍下我自己,今年31岁,女,已婚(初婚)。与我先生在去年登记结婚,他是再婚的(之前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儿子8岁,当时孩子判给前妻,前妻也已再婚且又有了个孩子。但在去年9月份之前孩子户口在男方且共同生活,后因择校入学将户口迁至前妻处并共同生活)。
现在的情况是因为我父母居住的老房子要动迁(和我先生登记结婚前已有这事,但当时动迁的事被延误未正式进行)。
一来是我父母不想看到自家动迁所得的房产被他人占有,况且按政策像我这年龄的未婚女性都按...
发布者:遇见未知的自己 2013-07-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请问本协议是否有效,有没有无效的,请指点
婚姻协议
为了增强责任感,为了促进夫妻关系融洽及家庭和睦,男、女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经济协议如下协议。
(1)办一张共同资金银行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人签字________(开户人签名为有效,开户人不能销户,修改密码,如果有变更必须两人有书面形式协商一致)。
(2)有收入的夫妻每月除去共同开支,把工资存入到资金卡上,需要用钱时候,协商同意,共同存取款。
感情协议如下协议。
(3)无论是吵架,手机也不能故意...
发布者:时空南华 2013-09-0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
请问签订的新协议上没有说旧的协议无效,是不是两份协议都有效
最好说出法律依据,谢谢
发布者:2013教师节 2013-09-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您好: 请问两个人签字的不公平的分房协议有效吗?
您好:
请问两个人签字的不公平的分房协议有效吗?
发布者:短信用户 2014-01-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请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没盖章或没任何签名这合同有效吗?
我和开发商签订办公楼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包含一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但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和我之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这一览,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没有盖任何章或没任何签名,只有我盖章。从97年9月交房之今业主委员会之今未成立,现在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现在已被变更为其他公司,我的办公楼是位于上海市中心区域的甲级办公楼,业主办公室里的十几把椅子和台式电脑被盗,该物业经理说“没有义务帮业主看好椅子和台式电脑”有...
发布者:邢佩芳 2014-01-2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请问这样的房产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结婚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男方于婚前 即 年 月 日 购买了位于 房产 (房产证号: )
男方于 年 月 日 将上述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
如果由于女方原因导致离婚,则女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协助男方办理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男方: ...
发布者:ericinups 2014-02-0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9)
请问此协议有效吗?
与前夫离婚后考虑到还有复婚可能,在没有办理复婚登记的情况下又协商购买了一个商铺,双方并签订了协议,商铺户名为我,银行的按揭贷款由前夫按月偿还,并按实际偿还银行贷款总额做为共同投资股份.现在前夫已与其他女人结婚,并以他现在的老婆不同意还贷和不再参与共同投资为由,所以前夫也不想再继续履行协议还贷,但我无能力去还贷.请问:我和前夫签订的协议有效吗?他现在的老婆有权力要求不再履行签订的合伙投资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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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买一套拆迁安置房,房子刚下来,产权证要过几年才能拿到,该怎样签买房协议书呢?是否能到公证处做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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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请问下面的婚后协议,是否有效,特别是付100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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