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xuefengdu 2014-03-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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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否适用棚户区改造?
你好,我住的平房由于棚户区改造拆迁了,回迁面积60平,现在楼盖完了,实际面积68.5平,协议上标注有按实际面积结算差价,没有说按什么价格结算,我该如何结算这部分差价呢?这种情况下还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呢?
相关问题
请问回迁楼纠纷是否可以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来调整
我有一处平房可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协议达成等商品房盖好,我们家回迁,现在商品房面积不足,我们准备起诉,请问可以适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吗?
发布者:dfh 2008-11-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何时失效的?
想知道这部司法解释是何时失效的,如果承包合同在此前签订而诉讼发生在2007年还能适用该司法解释吗?谢谢。 05年的司法解释是没失效。这部九九年的规定(试用)是失效了吧。08年做的判决还能以此规定作依据吗?
发布者:文图 2009-01-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13日仲裁委以不合符合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后又多次信访,仍无果,于2009年10月26日起诉到县法院。2010年3月15日出判决书,4月13日通知领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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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毅然决然 2010-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13日仲裁委以不合符合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后又多次信访,仍无果,于2009年10月26日起诉到县法院。2010年3月15日出判决书,4月13日通知领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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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毅然决然 2010-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最高院关于审理农业合同纠纷案的最新司法解释
1999年6月5 日的相关规定已废止,想找下2008年的12月28日最高院司法解释
发布者:1269571957 2010-05-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棚户区改造房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棚改政策我获得一套棚改房。因种种原因我私下和别人签下该房屋的买卖合同(没进行公证)。现在我又因种种原因不想卖了,并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不愿意。 我想问的是:该棚改房根据棚改政策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在合同买卖中有说明,并在签合同时给对方说明。)该合同具有法律性没得?如果不具定法律性的话,那我还有履行该合同的义务吗?如果该合同是有效合同。那我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好?
发布者:yhm9188 2010-11-1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请问哪位律师能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尤其是有关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点的?谢谢
发布者:饶NONO 2013-01-0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8)
是否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七条?
因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开发商没有完成最终设计,所以《协议》对安置房的位置房号没有指定,但进行了条件限制。新房建成后,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屋只有两套,而开发商将这两套都卖给了第三人,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七条?
发布者:5762013 2013-07-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请问如何理解这条解释,目前情况是,毛坏房地面起砂,开发商处理过一次,但处理之后,用钥匙稍用力一划还是会出一道小沟。我认为这还是处理不合格,但与地产客服沟通之后,客服称他们...
发布者:shadow_lxb 2013-08-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最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条能打赢吗
只有购房协议,(购房协议只涉及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争议处理方式)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楼房交付使用入住两年了,开发商没给办理房产证,根据《解释》18条起诉,一审,二审,省高院都以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驳回起诉,我还想申诉!难道开发商没和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无期限的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吗,保护购房者利益法律在哪!难道第18条是必须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强...
发布者:fanhaiyu 2014-01-0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