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飞雪盈春 2014-03-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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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民百姓依法维权确被逼无处活命存身
桐柏信访法院大街追打非法拘押受害人
控告书
被控告人:桐柏信访局:局长常宏、常胜翔;所雇佣凶犯林洪宝、杨长海等八人
201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15元宵节),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城中心大街上,人头攒动,热烈非凡。一片喜庆欢乐的气氛!
因伤久未出门的王玮坐在年已八旬的老姨王桂芬的三轮车上边看街头节目表演,边和熟人聊天。突然,一猥琐的老男人冲上来猛拽三轮车,并撕扯老人王桂芬。王玮赶紧回头制止,发现动手男是桐柏信访局职工常胜翔。王玮质问常胜翔为啥动手,常即猖狂辱骂王玮,高喊“在北京没叫人打死你!现在我打死你!”“x你妈!我打死你!”直冲已重伤残不能行走且胳膊骨折正在治疗的王玮挥拳猛打,王玮躲闪之际,常犯被人拉开。常犯继续跳脚大骂,王玮和王桂芬就准备离开。不料,常犯趁人不备冲上来,夺过王玮车后的拐杖,就挥棍朝王玮头上身上乱扪打,王玮行动不便无还手之力,只好挥臂硬挡,胳膊被打伤多处,一星期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至今伤未愈。接着,常犯更嚣张,居然丧心病狂地挥棍猛扪八旬无辜老人王桂芬,致王桂芬头脸青肿,昏迷多时,一星期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住院治疗至今仍头疼头晕,视物模糊,生活不能自理。
毒打王玮、王桂芬致昏伤的常犯在群众指责声中仓皇逃走时仍高声污言叫骂,威胁再到北京截访时找人打死王玮。
报警后,约半小时警方到达现场,经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现场附近监控录像,查实案发经过,并委托法医鉴定,两受害人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受害人多次要求警方依法处理此案。但经办此案的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却百般推诿,说常胜翔是桐柏县信访局工作人员,案发当时是奉领导指示执行公务,公安机关不应当对他打伤两受害人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至此,受害人王玮才弄明白:原来两受害人无端遭此横祸,大街上被常犯公然挥棍毒打致昏、伤,都是桐柏县信访局领导安排的,是因为王玮多次向上级反映2011年1月28日被河南高法立案二庭时任庭长王波、付庭长杜燕萍亲自并率法警保安韩晓克、杜林林等多人多次毒打致腿碎断重伤重残至今没解决和南阳中院、桐柏法院徇私枉法判张雷故意伤害案违法拘留受害人而招致的又一次残酷的打击报复。还连累无辜八旬老人王桂芬被毒打昏迷!
而且2011年4月20日,王玮在北京边治伤边反映问题,被南阳、桐柏信访局、法院打击报复,雇佣东北黑社会分子林洪宝等七、八人毒打绑架非法拘禁,就是常犯具体操作安排的!
2012年5月八日,王玮及丈夫在郑州大街上被毒打绑架到桐柏非法关押,也是桐柏信访局串通南阳、桐柏法院派人及雇凶非法实施的。此次王玮及丈夫被打昏四次、绝食水八天昏迷多次被扔出黑监狱,无人管无人问!
对生命的蔑视,对法律的践踏,张扬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关死打死打残百姓的地步!
权比天大,法比纸薄!!!
桐柏公安派出所“桐公说明字(2014)第0001号不予处罚理由说明书”: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25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是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费用;二是承担行政责任,即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依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你控告的常胜祥于2014年2月14日下午殴打你二人一案应当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理,我局将相关调查材料移交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造成该案至今没处理!
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打伤人可以不依法处理?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256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的对个案的答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尤其治安管理处罚法经全国人大颁布实施已多年后的今天,这个答复是否还能适用、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3,国务院2005年对个案的答复是否可以超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规定? 4,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可以代替法律规定的处罚?
请帮助解决,提供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当事人将非常感谢你的关注帮助! 王玮1513620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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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派出所给予警告,请问会不会影响她将来找工作??
因为在学校食堂的一点小事,被带到派出所了,没有录指纹和照相,但被要求写了检查按了手印。说是认错态度好,只给个警告处理。
请问会对将来的求职有影响吗?用人单位能查到这个警告吗?
发布者:jiaa519 2009-04-2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请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安部门内的网站上有记录吗?会永久存在直到人死吗?
因我的表哥嫖娼被抓,他说在派出所主动交代了事实,并做了按手印,拍照等材料,这些材料会永久保存吗?这些材料会上传到公安部门内部的网站上,并永远存在直到我表哥死吗?我表哥紧张的要命,请叫律师指点.
发布者:laoniu 2009-11-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打人纠纷和有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事情经过:因为土地事情,在8月5日傍晚7点左右的时候,乙方家中只有子女和一70多的老人,在乙方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拿着榔头在敲打乙方后门的水泥地面,(自称是甲方所有),甲方女儿在旁边看着,乙方女儿听到声音后出来和甲方理论,乙方女儿说:“你们为什么拿着榔头打我们家的水泥地,凭什么,我爸妈都不在家,故意找机会来敲地?”甲方不停手,还说“这是我的地,你们占着我的就是要敲”,甲方还是继续拿着榔头敲地,后来乙方儿子听到声音后也出来了,也指责甲方,其中出现了双方...
发布者:小按 2010-08-08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怎么处理?
我妈遭到恶邻殴打,经查有关资料,对方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但我家报案后,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已承认打人,却不愿赔偿及道歉,而派出所却没有对打人者进行任何处理,给我家的答复是还要调查,派出所以此不进行处理。
请问,法律规定对此情况应该在报案后多少日内进行结案处理?如超过期限,我家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或者需要向更高一级司法机关上诉? 那调查时间是多久,多久不作出处罚是派出所失职?
发布者:Juney 2010-08-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我家是江苏省海门三阳镇的,前几天我妈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一家三口欧打,邻居男55岁,女55岁,男29岁,我妈55岁。我妈到派出所报案后,然后去了医院看病,对方已在派出所承认打人事实,派出所说进行调节,我妈的医药费是1070元,加上误工费180元,另外要对方赔礼道歉,可对方不愿意,只同意赔1000元,派出所调节不成功,让我们到司法部门上诉,可对方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我们要求对派出所对此作出相应的处罚,可派出所给出的结果是要1个月之...
发布者:Juney 2010-09-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打了人家一巴掌,那人又没受伤,公安机关能对打人的人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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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halianghong 2010-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被传唤人到派出所以后,派出所是否可以立即拘留或扣押
发布者:1022488796 2010-11-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公安派出所处理流程和《治安处罚条列》违规操作如何处理?
家姐是一位水电站工程工地上的一个普通炊事员,一天在给工地民工送饭时,一工地民工无端对家姐进行辱骂,家姐难以忍受其无理谩骂,与其争执拉扯至出手打架,对方估计放不下男人的面子,扬言家姐只要下车来便打死家姐,家姐下车与其厮打,后由工地老板解劝制止。晚上家兄去找他理论事情由来,伸手拉对方示意详谈此事,对方推家兄而两人由此发生争执,最后酿成打架对方受伤后报案,派出所传唤家姐家兄问事请由来,最后该派出所在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处理结果之前,该派出所一所长要求交...
发布者:chunlai 2010-11-1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王红军与阆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案
错在乡政府,为什么不把工作做细。你{乡政府}是人民公仆,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还有这样的漏洞呢?{不发选票}
你乡政府不能够犯错,说明白点,这叫群众给自己【乡政府】找话说。 可不可以起诉乡政府?
发布者:我为家乡 2010-12-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应给予被处罚人什么凭证?扣留物品后怎么处理?
今天一位朋友驾驶的别人的车在路上行驶,车顶上放置了以个爆闪警灯,被当地派出所给扣住了,并把人也扣留了,经过三四个小时后,派出所说罚款一千元放人。派出所就有权利收现金吗?也不向被处罚人开据任何的凭证? 最后将警灯也给予了没收,也未曾开据任何凭证。
发布者:guochaohong888 2011-02-0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