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1-01-2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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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您回复是或者不是。如果您不知道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您回复是或者不是。如果您不知道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不回复。
《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 新乡市物价局针对市燃气总公司这个特定的法人,就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这个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法人)市燃气总公司每月每块气表收取二元钱的维修更新费,按规定保质保量地为用户及时更换新表,确保安全稳定供气等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的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的规定,《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应当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新乡市物价局文件 新价工字[2001]117号
《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
市燃气总公司:
根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稳定用气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经成本审核,现将气表维修更新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气表收取维修更新费的范围、办法和标准:市区使用管道气 的居民用户,每月每块气表收取二元钱的维修更新费。
二、气表收取维修更新费的管理使用:
1、气表收取维修更新费的用途,主要用于用户气表的校验维修和更新。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气表达到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性更换的规定,市燃气总公司自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后,必须按规定保质保量地为用户及时更换新表,确保安全稳定供气,并不得再收费用。
3、气表维修更新费收取后,市燃气总公司要单独列帐,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使用时接受市物价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三、此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以前与本文不一致的文件同时废止,以本文为准。
新乡市物价局(印)
二00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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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文件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
内容: 新 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新工字[2001]117号
关 于 收 取 气 表 维 修 更 新 费 的 通 知
市燃气总公司:
根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稳定用气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经成本审核,现将气表维修更新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气表收取维修更新费的范围、办法和标准:市区使用管道气 的居民用户,每...
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1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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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字[2001]117号
关 于 收 取 气 表 维 修 更 新 费 的 通 知
市燃气总公司:
根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稳定用气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经成本审核,现将气表维修更新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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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1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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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文件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
内容: 新 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新工字[2001]117号
关 于 收 取 气 表 维 修 更 新 费 的 通 知
市燃气总公司:
根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稳定用气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经成本审核,现将气表维修更新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气表收取维修更新费的范围、办法和标准:市区使用管道气 的居民用户,每...
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1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文件《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
新乡市物价局文件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新乡市物价局针对新乡市燃气总公司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符: 新 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新工字[2001]117号
关 于 收 取 气 表 维 修 更 新 费 的 通 知
市燃气总公司:
根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稳定用气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经成本审核,现将气表维修更新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气表收取维修更...
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2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作出的《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回复,谢谢。诉讼代
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作出的《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2010-12-21
新乡市物价局作出的文件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新乡市物价局针对(特定的法人)新乡市燃气总公司,就(特定的具体事项)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 ,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新乡市燃气总公司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附一: 新 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新工字[2001]117...
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2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 新乡市物价局针对市燃气总公司这个特定的法人,就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这个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法人)市燃气总公司每月每块气表收取二元钱的维修更新费,按规定保质保量地为用户及时更换新表,确保安全稳定供气等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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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2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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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10名律师回复是具体行政行为,5名回复是抽象行政行为,应当是什么行政行为?
《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共有15名律师回复复,10名回复是具体行政行为,5名回复是抽象行政行为,最佳回复是具体行政行为。《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回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律师是:魏国鹏、范其勋、张君、邹伙发、胡鹏程、杨汉卿、卞洪伟、黄险峰、马春波、裴爱英等 10名。
回复是抽象行政行为的律师是:王鹏、王科峰、陈永福、...
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2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法律有无规定?请知道者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法律有无规定?请知道者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我们是新乡市管道气用户诉行政机关的诉讼代表人,我们起诉的四起行政案件都被法院以行政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分别驳回起诉。而我们认为我们起诉的四起行政案件都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我们向110网的在线的,律师咨询求证,证明我们所起诉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别无特意。我们非常感谢给我们及时回答的律师们,有的律师回答的虽然错误,也没有关系,...
发布者:诉讼代表人 2010-12-3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