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租给别人居住,月租金2900元。出租的第一年(2013年5月~2014年5月),双方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为期一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表示愿意续租,我也同意了并保持租金不变,双方达成了口头续租约定。按照双方约定,每季度承租人缴纳一次租金(3个月),若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2015年2月5日,按照约定,承租人需要缴纳2月6日~4月5日的租金共8700元。但承租人表示,因手头资金周转不灵,希望推迟到下月缴纳,但他明确表示会继续租下去。因为一直合作良好,我就同意了。我发短信给他(有短信记录):“X先生,再确认一下:请您在3月5日之前将2、3、4月的房租8700元打给我,否则我只能另寻租客了。若您没能按约缴租,退房时需付给我2月房租2900元,另,您租房时交的2900元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一并扣除。希望您能如约办理。”承租人回复短信:“好,谢谢”。
2015年3月5日,我再次找到承租人催要租金,承租人表示希望我再宽限一周,并再次表示要续租,同时,签了一个承诺书给我,承诺书内容:
“本人租XX路XX弄XX号XX室,现承诺如下:1、2015年3月11日,将2915年2、3、4月房租一并付清。金额为人民币8700元;2、若遇困难,3月11日不能如约第1条,需在13日前搬离所在地,且付清2015年2月房租人民币2900元;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特立此据;4、3月房租,按日计算,每日人民币100元。 XXX(签名/身份证号)2015年3月5日”
2015年3月11日,我找到承租人,其表示不想续租了,我同意,并让他缴清欠款共计3500元(2900元为2月6日~3月5日的租金,600元为3月6日~3月11日的租金),但承租人以“已有押金抵扣”为由,决绝支付2900元的2月房租,只承认600元的3月6日~3月11日租金。我说,我们之前有短信约定,你已同意约定。对方不理睬,而且就连600元租金也至今未付给我。
这期间,我报过警,但民警说这属于民事纠纷,他们不受理。
我的诉求是,希望承租人依照约定缴清欠款共计3500元。
现在承租人不接我电话,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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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有的证据是:
1、短信记录;
2、他在3月5日签的承诺书;
3、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人现在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我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向法院起诉,怎么个程序?因本人工作较忙,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吗?费用是多少?
发布者:iamteng 2015-03-1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