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s930612 2015-06-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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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合理?
车祸导致手骨折,评十级伤残。获赔四万合理吗。车祸属于二次车祸,按照农村户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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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收取取暖费是否合理?
房照是住宅,二楼,只是外面挂了条幅,晚上有学生来学习,今天突然要按门市房收取取暖费了
发布者:HXZh 2014-11-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申请劳动仲裁事实与理由这样写是否合理
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4年8月8号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2014年10月8号上午申请人还在工作,下午被申请人给申请人一张试用期不合格通知单,故被申请人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从未支付星期六加班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这样写是否合理??? 这样写没写错吧?比如违反了那些规定那些有...
发布者:xuxiang1989 2014-12-0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2014年假法定规定是30号到7号,公司提前5天放假,但要求员工用年假来补,这样是否合理?
已修完年假的那这样扣钱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发布者:794161682 2014-12-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哺乳期请事假10天,要求我主动离职,但公司可帮助办理领取失业金,这样是否合理,是不是公司不想给付补偿
哺乳期内请事假10天,公司领导要求我写自动离职报告,然后告知我可以帮助办理领取失业金?这样是否合理,是不是公司不想给付补偿金
发布者:KIMWANG 2015-02-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这样索赔是否合理?
情节如下:在除夕夜,一个49岁的妇女赶火车回家,由于福州火车站扩建了一个北门,该门开放还没到2个月。所以她走错了出站口。在下楼梯的时候,因为行李太重不慎从2,3个台阶处跌落。当时并无大碍,在场的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员,以及物业工作人员)给她搬凳子坐,喝点水,休息休息。没想到,在休息中就这样死去了。
当时来了救护车,医生鉴定死亡,警察也当场拍照,录口供,取证。(在出站口的楼梯处,监控器正好是盲区。)判断为意外死亡。
第二天,死者家属来索要赔偿金...
发布者:曾晨曦 2015-02-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房租合同到期,未续签。现在房客不租,这样是否合理?
1、合同到期,未续签。房客又住了几个月,现在房租到了。未按原合同提早半个月通知我。我想从押金中扣除15天房费当损失。其余退还。这样是否合理?
2、或者是:因为原合同说明房租季付。现在房客,只想再付一个月住。但是我不肯,要么季付,租到后,退还所有押金。如果非要租一个月,从押金里扣除7天房费当损失。从来没租过一个月,最少季付。这样是否合理?
发布者:wytx990 2015-02-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该占多少股份?
朋友开一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当时入股10万,经过几年经营,公司目前总资产已经有800万,我想增加股份,现在打算再投20万进去,现在搞不懂我总共占有多少股份?还有一个问题,以前一直按年利润的10%给我分红,但是合伙人给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说哪天我要退股,他还只退给我10万的本金,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发布者:wk418819634 2015-04-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公司要求签订这样的保密协议,是否合理
一、 公司把所有客户资源无偿提供给员工为招商使用。
二、 员工保证不会向外泄露公司机密和出售客户资料。
三、 员工不管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之后都不能违反规定。
四、 员工离职后将客户资料带到其他公司使用视为泄露公司机密罪。
五、 尽管是员工开发的客户,在授薪的期间开发的客户都视为公司客户。
六、 公司所有客户资源将会是无限期保密,员工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七、 如员工违反规定令公司受到经济损失,员工需赔偿营业额的50倍给公司。
八、 如员工和客户合谋串通伪造...
发布者:jencyjencyjency 2015-04-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派出所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的户口本和承租卡被姑姑霸占着不予归还。户口本上有我奶奶(户主)、我妈妈和我3个人的名字。奶奶于去年年底去世,她女儿(也就是我姑姑)拿着户口本去派出所注销奶奶户籍,当时我和妈妈未一同前往。因为户主还未订立。我和妈妈去过派出所2次。警察说:必须要看房卡。给我们开了户籍证明。可是物业公司去过。房卡却不能补办。因为承租人奶奶已去世,只能变更承租人。我姑姑还去物业公司闹过。写了纸条说不允许我和妈妈变更承租人。她要做承租人。物业公司因为姑姑这样一闹。也不...
发布者:小叶君君 2015-04-2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2)
上年没有过错,但是今年拿到的奖金和同职同事相比只有1/10,这样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去年9月份公司部门解散,公司将我安排到现在的新部门,其他的同事分配到了另外一个部门,且也正常发放了奖金,奖金数目没有很大的浮动。按照现在部门的领导的说法是我在原部门工作了大半年,到了现在的部门也一直在处理原来部门的项目,故现在发给我的奖金只是意思意思。但是我询问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回应是已经把我12个月的奖金一起打包给到现在的部门。现在部门领导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发布者:wb7579347 2015-05-1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