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我于去年2010年3月通过甲借了一百万元给乙。当时写了借条,月息三分。在今年2011年3月起,乙不再支付利息,并且手机关机,人不知去向。 现经了解,客观凭据如下: 1、 借条(原图) 2、 现在乙的公司已消亡。 3、 乙还向其他多人借钱,据了解乙有一个店面和一幛别墅,现银行抵押贷款中。 4、 当时的借条未签定时,我曾将部份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方式先转至甲的帐户。 实际事实但无凭据如下: 1、 乙借我的钱是用于还给甲 2、 我当时借钱给乙前,不知他住哪,从事何行业,一切全部都是甲进行其中牵线。 现在的情况是: 1、 其余的乙的债主已向乙起诉,按民事案件处理。 2、 其余债主也有与我类似的情况,被甲欺骗。 3、 由于其余债主与甲关系破裂,甲现在常说就是乙借了钱还给他,从法律上讲也与他无关。 我需要咨询的是 1、 借条是否足以起诉乙? 2、 现在还款时间未到,可以起诉乙吗? 3、 按现在情况起诉乙,是否可以处以刑事案件? 4、 若按现在情况将甲一并起诉,是否可以由甲偿还? 5、 若现在我到甲处进行证据收集,怎么样的证据有用? 6、 由于乙支付过一定的利息,这对我将来起诉有何影响?
发布者:tully 2011-06-1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